尊敬的网友,您好!农村养老保险现在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如果已经领取职工养老保险,请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社所办理注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