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施工许可
序号 |
1 |
2 |
3 |
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验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遗失补发 |
主管单位 |
住建局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办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3-6976468 |
0563-6976468 |
0563-6976468 |
材料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政府项目、国有资金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土地证或有效期内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组织设计、银行到位资金证明 |
遗失证明 |
受理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已取得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