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 “亩均论英雄”的发展理念,更加 客观评价全市工业企业发展绩效,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 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 策》(广办发〔2022〕7 号 ) 和《关于印发广德市工业企业 “亩 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政办规〔2022〕9 号 )
文件 要求,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有供地且投产两年以上的规下工 业企业,进行 2021 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照评价办法确定参评规上企业
376 家,评为A
类企业
94 家、B 类企业 169 家、C 类企业 74 家、D 类企业 39 家 (具体见 附件 1 )。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按照评价办法确定参评规下企业
136 家,评为甲类企业
34 家、乙类企业 61 家、丙类企业 27 家、丁类企业 14 家 (具体见 附件 2 )。
三、评价结果运用
请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广德市工 业企业 “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政办规〔2022〕 9 号 ) 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 A、B、C、D
( 甲、 乙、丙、
丁 ) 类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用能、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 上实施差别化措施:
( 一 ) A ( 甲 ) 类企业
1.优先适用财政鼓励政策,各类申报项目优先重点推荐; 2.优先保障用电、用水、招工引才和新增用能需求;
3.重点保障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授 信和利率优惠中给予优先支持;
4.优先解决企业各类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就学等问题, 优先推荐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优先邀请其参加 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考察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5.支持甲类企业上规模。
(二) B ( 乙 ) 类企业
1.在用电、用水、用能、用工、引才、融资等方面给予适 当支持;
2.加大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力度,鼓励企业进行土地 “二次 开发”,支持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在符合我市 产业导向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开展 “零增地”技术改造实现提质 扩量增效。
( 三 ) C ( 丙 ) 类企业
1.在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上执行差别化政策; 2.不予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3.实施有序用电时,作为限电对象;重污染天气红色、橙 色预警级别下,作为限产、停产企业;
4.审慎支持企业新增用能需求及信贷计划;
5.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进;
6.支持企业主动嫁接或租赁闲置用地。
( 四 ) D ( 丁 ) 类企业
1.在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上执行差别化政策; 2.不予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3.实施有序用电时,作为首先限电对象;重污染红色、橙 色预警级别下,作为首先限产、停产企业;
4.限制企业新增用能需求;
5.不予享受各项政府优惠奖励政策,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 进;
6.逐步实施信贷退出,在确保已发贷款安全的前提下,逐 步退出对 D ( 丁 ) 类企业的信贷支持;
7.加强环保监管、能源监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税收 评估等专项执法或联合执法,促进企业实施 “腾笼换鸟”或主 动嫁接盘活、关停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