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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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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106-00045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8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106-00045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8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10:56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农服中心(农发局)、局属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要求,结合广德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广德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广德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3日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财政局,市民生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广德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8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专业生产型职业农民90人,其中草莓种植户45人,茶叶种植户45人;技能服务型农资经营户90人。

三、实施内容

(一)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各类培训的对象当年不得重复。2020年度参训农民可以参加2021年同一层级不同类型(专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2021年同一层级同一专业的培训对象与2020年重复率不超过8%。

对象遴选程序: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

(二)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培训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市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明确培训内容。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业生态环保、数字农业、农产品加工储藏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要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四)优化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上培训8学时)。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强化跟踪服务。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协作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支持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搭建交流平台,展示新时代高素质农民风采。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精心制定方案(4月)。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全省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全市整体实施方案,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及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财政局备案。二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在培训机构配合下,依据市整体实施方案,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结合农民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三是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机构根据市整体实施方案和分专业培训方案及培训规范,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报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

(二)认真开展培训(4月10月)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落实培训环节,创新培训方法,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对象遴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力求对象精准。授课教师从各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市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网上进行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结业证书等。

(三)抓好管理服务(10月底前)。培训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培训机构参与,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

(四)做好验收总结(11月)。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培训机构按照要求做好培训总结和自查自评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加强与各乡镇配合,做好局内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16〕609号)要求,实行资金预拨机制,根据培训任务,在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下达后,及时将7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对培训机构考核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收回预拨的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培训资格。补助资金具体标准是: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人均1500元。培训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建立项目资金审计制度,项目结束后,一律进行项目审计。

(三)注重条件建设。做好培训机构遴选与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具备适应培训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建立培训机构与培训教师动态管理机制,保障培训质量。建立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加强农民田间学校、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实训基地建设,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积极开发网络课程。运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参训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四)强化监管评价。建立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检机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收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建立月报告制度,自2021年4月起,培训机构每月底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按照民生工程实施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年度绩效评价。

(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新型农民职业培育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简报,宣传报道成功做法、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新型农民职业培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