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太极徒步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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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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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3〕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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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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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12时11分至2023年5月31日12时19分,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许丽华(12120221017)、李荣鑫(12120221020)在网络巡查时发现,广德市太极徒步运动协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广德太极徒步协会5月25号至27号武功山穿越活动”,收取1280元/人,费用包含交通费、餐费、住宿费、保险及领队向导费,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执法人员进行了远程勘验并截图,制作了远程勘验笔录。5月31日15时30分至16时45分,执法人员到达广德市太极徒步运动协会现办公地点广德市祠山街道凤凰社区四里棚北区2栋15号,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法定代表人邹长喜进行了调查询问并现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6月5日,本机关批准立案。当事人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收取1280元/人后,于5月25日-5月27日组织了刘海峰等11人前往武功山,并完成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线路的全部行程。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所得无法认定。6月14日,本案调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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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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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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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壹万伍仟元整(?1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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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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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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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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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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