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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700E/202309-00019 组配分类: 惠民惠农资金
发布机构: 杨滩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2023年广德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8 发布日期: 2023-09-18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700E/202309-00019
组配分类: 惠民惠农资金
发布机构: 杨滩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2023年广德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8
发布日期: 2023-09-18
2023年广德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3-09-18 08:59 来源:杨滩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级标准
广德市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广德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政办秘〔2022〕91号
特困供养人员 917元/月/人 917元/月/人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市民政局造册-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8034  
广德市民政局 农村特困照料护理 广德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政办秘〔2022〕91号
失能特困供养人员 集中715元/月/人分散500.5元/月/人 集中715元/月/人分散500.5元/月/人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市民政局造册-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8034  
广德市民政局 农村特困照料护理 广德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政办秘〔2022〕91号
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 集中429 元/月/人分散286元/月/人 集中429 元/月/人分散286元/月/人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市民政局造册-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8034  
广德市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广德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政办秘〔2022〕91号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705元/月/人 705元/月/人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市民政局造册-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8034  
广德市民政局 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关于印发《宣城市 2022 年度孤儿基本生活 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民事〔2022〕8 号);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民〔2022〕43号)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集中供养1510元/人/月,散居1100元/人/月 集中供养1510元/人/月,散居110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市民政局审批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2021  
广德市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2〕308 号);《广德市2022 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广民〔2022〕44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广德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到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 个人或监护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2755  
广德市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2〕308 号);《广德市2022 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广民〔2022〕44号)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广德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到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个人或监护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2755  
广德市民政局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 1.宣政〔2012〕17号文件《宣城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2.《关于印发广德县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政〔2013〕32号);3.关于印发《广德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民〔2023〕35号

具有广德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补贴到人 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元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享受300元长寿保健金。 1.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及时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材料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查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3.市民政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批工作及资金发放。 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农村商业银行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38875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抚恤补助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 到人 省级标准 个人申请、审核、审批、打卡、领取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0987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定补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 到人 省级标准 个人申请、审核、审批、打卡、领取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0987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伤残补助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宣退役军人【2022】37号 到人 省级标准 个人申请、审核、审批、打卡、领取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0987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老党员补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 到人 省级标准 个人申请、审核、审批、打卡、领取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0987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参战参试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 到人 省级标准 个人申请、审核、审批、打卡、领取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0987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伍老补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 到人 省级标准 个人申请、审核、审批、打卡、领取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0987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士兵优待 《关于做好2022年度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广拥办〔2022)2号 到户 市级标准 武装部、乡镇提供名册,造册,打卡,领取 通过“一卡通”发放 年度发放 0563-6020987  
广德市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特一) 《转发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财教【2012】132号)
《关于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2】133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财教【2014】185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的意见>>(广政〔2020〕18号)
奖扶对象 1800元/年、1560元/年、1200元/年、960元/年 1800元/年、1560元/年、1200元/年、960元/年 本人申请-乡镇、市级复核-财政请款-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年度发放 0563-6817550  
广德市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18〕22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18〕432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的意见>>(广政〔2020〕18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省级财政计划生育残独及失独家庭提标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427号)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对象 7080元/年、5520元/年 9600元/年、7440元/年 本人申请-乡镇、市级复核-财政请款-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年度发放 0563-6817550  
广德市卫健委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资金(特二)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18〕22号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6240元/年、4680元/年、3120元/年 6240元/年、4680元/年、3120元/年 本人申请-乡镇、市级复核-财政请款-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年度发放 0563-6817550  
广德市卫健委 独生子女保健费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的意见>>(广政〔2020〕18号)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且子女小于16周岁对象 不低于20元/月 不低于20元/月 本人申请-乡镇、市级复核-财政请款-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年度发放 0563-6817550  
广德市卫健委 失独家庭提高部分补助资金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的意见>>(广政〔2020〕18号)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因生病或意外事故丧失独生子女的家庭 10000元、3000元(县级标准) 本人申请-乡镇、市级复核-财政请款-银行打卡发放 广德市农商行打卡发放 年度发放 0563-6817550  
广德市卫健委 其他:计生老年护理补贴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政办〔2014〕125号)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或65周岁以上老人 400元/月(县级标准) 本人申请-乡镇、市级复核-财政请款-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年度发放 0563-6817550  
广德市卫健委 广德市退出村医生活补助 皖政办(2015)18号 广德市退出村医 528元/月 填写退出村医申请表,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和市卫健委审核盖章 打卡农商行 按月发放 0563-6020653  
广德市卫健委 人口基金补助资金 历史标准 到户到人 省级项目文本标准  本人申请-乡村两级评议-市级审核 打卡农商行 年度发放 0563-6022708  
广德市残联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关于印发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3〕17号) 符合补助条件的精神残疾人 1000元/人 1、向所在村(社区)申请
2、乡镇(街道)审核
3、市残联审批              4、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38751  
广德市残联 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 符合补助条件的残疾人 3000元/人-5000元/人 1、向所在村(社区)申请
2、乡镇(街道)审核
3、市残联审批              4、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38751  
广德市残联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资金 《关于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14】34号) 符合补助条件的残疾人 260元 1、向所在村(社区)申请
2、乡镇(街道)审核
3、市残联审批              4、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19292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省厅实施方案 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补贴到户 根据资金、面积核算 根据有耕地能力面积分配资金标准、造册、审批、打卡发放 “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22123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农机具购置补贴 《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广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 “一卡通”发放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根据资金,补完为止。 0563-6045335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省厅实施方案 稻谷生产者补贴到人 根据资金、面积核算 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分配资金标准、造册、审批、打卡发放 “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22123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关于印发广德市2020年新开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补贴给培训机构 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营管理型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500元 政府采购 拨付给培训机构 按年度发放 0563-6022635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七老人员补助资金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农村老兽医工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农办〔2018〕148号) 1996年12月6日以前,曾经在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农牧部门批准设立的公益性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系指县、乡镇畜牧兽医站、家畜检疫站、品种改良站等机构)并由乡镇及以上机构聘用的,在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岗位上直接从事兽医工作满1年的年满60周岁农村老兽医。 26元/月*工龄 根据经办机构生成当期人员明细清单和《农村老兽医工龄补助资金支付审批表》,申请财政拨款,金融机构拨付到人。 社保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33950  
《关于为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6号) 2007年7月20日前曾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的,达到60周岁等条件人员 26元/月*工龄 根据《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资金支付审批表》,财政拨款,经办机构生成人员明细清单,金融机构拨付到人。 社保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22123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办〔2014〕97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5〕161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农办〔2018〕147号) 农村老拖拉机手 26元/月*工龄 个人申请、乡镇核实、县级审核 社保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
实施工作的通知
对被强制扑杀的所有者给予补偿 禽15元/羽、猪800元/头(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 “一卡通”发放或对公账户转账 按年度发放 0563-6033950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 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50元/头, 15元/头 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一卡通”发放或对公账户转账 按年度发放 0563-6033950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财农〔2023〕381 号) 实际种粮农民补贴到户 根据资金、面积核算 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分配资金标准、造册、审批、打卡发放 “一卡通”发放 及时发放 0563-6022123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 新一轮退耕还林户 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林业部门验收-乡镇核实-财政拨款-银行打卡 “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39243
造林绿化科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纳入天然林停伐管理的林户 16元/亩 林业部门验收-乡镇核实-财政拨款-银行打卡 “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39206 森林资源管理科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 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户 17元/亩 17元/亩 林业部门验收-乡镇核实-财政拨款-银行打卡 “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39206 森林资源管理科
广德市住建局 农村危房改造 《广德市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 重建不低于2万/户,修缮加固不低于0.6万/户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市(县)级审批,竣工验收后发放资金 “一卡通”发放 及时发放 0563-6027757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到人 1.灾害应急救助: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2.    过渡期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三类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启动一级或二级,每人每天增加1斤粮;

3.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2000元;    

4.旱灾救助: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5.冬春生活困难补助: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13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衣被取暖酌情补助;    

6.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灾害应急救助: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2.    过渡期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三类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启动一级或二级,每人每天增加1斤粮;

3.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2000元;    

4.旱灾救助: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5.冬春生活困难补助: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13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衣被取暖酌情补助;    

6.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一卡通”发放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0563-6040396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以奖代补”项目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5号》 到户 6万元/户 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财政拨款-银行打卡 “一卡通” 按年度发放 0563-6767301 另,本市级配套补助
1万元/户)
广德市市委组织部 村干部报酬 县办〔2018〕84号关于印发《广德县村级专职工作者“四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办法》的通知 全市所有村级专职工作者   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旗)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由各地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 在册人员 “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6022349  
广德市市委组织部 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皖组通字〔2018〕52号《关于做好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中国成立以来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干部 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8元;
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96元;
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144元;
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192元;
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240元;
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288元;
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336元;
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384元;
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32元;
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80元;
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528元。
担任过村“两委”正职的,在执行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另计算担任正职时间,每任正职满1年,每人每月另行补助5元。
在册人员 其他方式 按月发放 0563-6022349  
广德市水库移民后扶办公室 水库移民直补资金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经核定登记后国家批准的水库搬迁的农村移民,个人 600元/人.年 村年初核查上报-乡镇核实-市移民办核准上报-财政拨款-银行打卡 “一卡通”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6021428 市水库移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