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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3767/201905-00925 组配分类: 区域规划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区域规划】广德县柏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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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区域规划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区域规划】广德县柏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19-04-25
【区域规划】广德县柏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发布时间:2019-04-25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前言

《柏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12年获365体育_足球比分网¥投注直播官网批准以来,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柏垫镇城乡建设发展和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促进柏垫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近5年的规划实施,柏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柏垫镇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之间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影响了《现行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在保障柏垫镇“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用地需求的同时,注重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需要对各类用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为了提高《现行规划》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 1096 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 125 号)和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完善的相关要求,在柏垫镇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现行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广德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村庄布点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一)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柏垫镇位于广德县西南部25公里处,境内215省道贯穿南北,交通便利,是通往黄山的黄金通道。
    2、气候水文
气候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日照充足,主要灾害性气候有洪、涝、倒春寒和连阴雨。南北气候及地形地势、坡度、土壤、降水差异较大。
    3、土壤条件
广德县柏垫镇分布着由花岗岩、砂岩、页岩、千枚岩等发育形成的地带性土壤,如紫色土、灰沙土、黄棕壤、石灰土等,最高海拔869m,最低14.5m,PH值4.0~8.0,土壤有机质含量2.1%,厚0.4~1.0m,肥力中等至肥沃。
    (二)经济社会情况
    1、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截止2014年末,柏垫镇行政区域面积25157.79公顷,全镇户籍人口4.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54人,户籍城镇化率为3.6%
    2、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柏垫镇2014年末完成规模工业产值10.42亿元,财政收入0.27亿元,固定资产7.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586元。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1、土地利用结构

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25157.79公顷,其中:农用地23303.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63%,,其中耕地3115公顷,园地2678.7公顷,林地16749.2公顷,其他农用地760.26公顷;建设用地1469.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4%,其中城镇工矿用地72.04公顷,农村居民点1258.13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39.49公顷;其他土地38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其中水域269.68公顷,自然保留地115.29 公顷。

2、土地利用特点

根据柏垫镇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其土地利用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较高。截止2014年末,柏垫镇农用地面积为23303.16公顷,占土地面积比重达92.63%,高于全县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其中耕地面积为311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2.38%, 高于全县的的比例。

(2)林地占城农用地比重较高。截止2014年末,全镇林地面积为16749.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6.58%,占农用地的比重高达71.88%。

(3)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有限。截至2014年末,全镇其他用地面积38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53%,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269.68公顷,自然保留地1.29公顷。其他土地中可开发成耕地的数量不多,耕地后备资源有限。

二、规划实施情况(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265.5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全镇耕地实有面积3115公顷,实有耕地比规划耕地保有量多849.5公顷,严格落实了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说明柏垫镇在规划实施期间,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较好。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60.18公顷,依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镇基本农田实际面积为2648.52公顷,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三)建设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

1、建设用地总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柏垫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7.02公顷以内。根据广德县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柏垫镇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69.66公顷,大幅度超出阶段目标并已超过规划期末目标。由此可以看出在《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无法满足广德县和柏垫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柏垫镇对建设用地规模的需求仍将持续增加。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柏垫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86.9公顷以内。根据广德县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30.17 公顷,大幅度超出阶段目标并已超过规划期末目标。由此可以看出在《现行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无法满足广德县和柏垫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柏垫镇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需求仍将持续增加。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柏垫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0.14公顷以内。根据广德县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2.04顷,未超过《现行规划》确定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

(四)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

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7.49公顷以内,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阶段目标为34.50公顷。根据广德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柏垫镇截止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3.60 公顷,超出阶段目标19.10公顷,但未超出规划控制目标。

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柏垫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8.59公顷以内,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阶段目标为23.15公顷。根据广德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柏垫镇截止2014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为33.15公顷,超出阶段目标10.00公顷,但未超出规划控制目标。

 (五)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园地、林地的变化是反应生态用地变化的重要指标,根据柏垫镇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到2014年末全镇园地和林地面积共19427.9公顷,《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镇园地和林地面积共18034.19公顷,规划实施期间柏垫镇林地园地面积达到了阶段目标。

(六)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柏垫镇实施了- -批重大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水库加固除险、110 千伏广德输变电工程。土地整治项目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等,有力推动了重大工程的实施。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总取向,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调整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在“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柏垫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3、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十三五”期间各项用地需求等突出问题。

4、多规融合、有效衔接

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集镇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推进多规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 1069号);

(6)《安徽省国土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 125号);

(7)《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9)《广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10)《广德县中心村布点规划》;

(11)《广德县统计年鉴2006-2015年》;

(12)《广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13)《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14)《柏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根据《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方案》”),柏垫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26550公顷调整为3059.72公顷,增加了794.22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原规划的1860.18公顷调整为2646.91公顷,增加了786.73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规划的797.02公顷调整为1423.09公顷,增加了626.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486.90公顷调整为177.79公顷,增加了690.8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110.14 公顷调整为54.57公顷,减少了55.5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与原规划保持一致为57.4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调整为50.46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与原规划保持一致为38.59 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与原规划保持一致为43.60公顷。指标详见附表1。

(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耕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2014年柏垫镇现有耕地总面积31500公顷,调整后 2020年,耕地面积为3059.72公顷。规划将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占用的耕地调出,并结合土地整治规划情况,将全镇范围内规划复垦的村庄规划为耕地,调整后全镇能够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并优化耕地布局。

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情况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保持全镇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基本农田的布局衔接,将现状地类为非耕地、因生态退耕、集镇及中心村规划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将位于交通沿线、集镇周边范围内的优质一般耕地调入,确保镇域范围内基本农田布局更优化、质量不降低;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规划确定的2646.91公顷,保证了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指标要求。

3、园林、林地、牧草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为了保证土地利用的生态功能,协调发展改革、林业、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依据区域特点,进一步加护主要水系及交通沿线的生态用地供给,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结合柏垫镇城乡规划,柏垫镇强力推进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布局在集镇和中心村周边以保障未来城镇和中心村发展用地需求。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423.0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777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4.57公顷以内;

2、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3建设用地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重点推进S202白茅岭至张复公路改建工程、025石鼓至柏垫段公路改建工程、G233凤桥至宁国段公路改建工程、S341东亭至柏垫段公路改建工程  和凤凰山水库等项目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3、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柏垫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7.4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046公顷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8.9公顷内。根据全镇各类建设时序及轻重缓急情况追加的指标主要运用于集镇建设、中心村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各类建设用地布局时,避开重点生态敏感保护区域及其他水域用地范围,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均避开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

(四)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在保障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注重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本次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包括补充省、市、县“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调整原有重点建设项目等。

调整后的交通项目主要有S202白茅岭至张复公路改建、G235石鼓至柏垫段公路改建、G233 凤桥至宁国段公路改建、S341东亭至柏垫段公路改建等工程,用地总面积为237.40公顷;山水库、山洪沟治理工程、桐讷河防洪工程等,用地总面积为603.00公顷。

其他项目主要有新苏厂旅游、茅田山综合开发、云梦溪谷等项目,用地总而积为16.53 公顷。

五、“三线”划定情况(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1、划定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广德县现行规划基本农田布局为基础,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划定工作。

(2)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与广德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充分衔接,同步推进,严格落实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3)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镇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4)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

2、划定依据

(1) 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国务院)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都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 128号);

(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 10号);

(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面(20151 1648号);

 (6)《安徽省市、县级全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7)《广德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3、划定方案在广德县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综合划定柏垫镇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区域尽量保持完整性,基本农田之间零星分布、面积较小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建设用地一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划期内不能实施整理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擅自扩大面积占用基本农田。经划定后,柏垫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646.91 公顷。

(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柏垫镇的城镇开发边界依据柏垫镇发展实际需求划定,全部为允许和有条件建设区。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柏垫镇境内无生态保护红线。

六、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根据《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方案》”),柏垫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2265.50公顷调整为3059.72公顷,增加了794.22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原规划的1860.18 公顷调整为2646.91 公顷,增加了786.73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规划的797.02 公顷调整为1423.09 公顷,增加了626.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486.90公顷调整为177.7公顷,增加了690.8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110.14公顷调整为54.57公顷,减少了55.57公顷。

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与2009-2014年间的规划实施情况来看,调整完善后的各项指标均能实现,调整完善后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能较好地保障柏垫镇十三五期间各项建设项目的需求,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能满足柏垫镇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通过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主要是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对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作了布局上的局部调整,对柏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不造成影响。各项用地规划布局调整是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以后做的适当调整,局部改变了原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但是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集镇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其他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把建设用地布局在最需要、最合适建设的地区,可以使土地利用布局向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效应,并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

(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把集中分布、优质连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集中保护,且规划期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其他土地进行整理,优化“田、水、路、林、渠”的布局,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改善周边生态环境。调整完善后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尽量选择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也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洪隐患区内,区内地质环境对各项建设项目不产生负面影响。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底数”,以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本约束,强化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整体管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方面与交通、 能源、水利等相关行业规划充分衔接,确定全镇的交通、能源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另一方面根据交通、能源、水利主管部门确定交通、能源、水利项目重要程度和近、远期安排,逐步保障其用地。重点项目用地面积依据行业用地定额核准,根据预测和上级规划下达的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其用地规模和布局。

此外,该方案与“十三五”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各项土地利用指标的安排与“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人口、经济发展速度、用地面积相对应,将“十三五”规划中的部分重大项目纳入了本次调整方案,本次调整完善工作为“十三五”期间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用地保障。

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促进“多规融合”,保障城乡建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要充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并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做好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落实好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扩展边界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

(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从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共同责任机制着手;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加大对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力度,重点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结合美好乡村规划与新型城镇化规划,集中规范农民建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加强公众参与,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实施办法的法规指导性作用,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居民点迁并、生态退耕、规划修改等事项,要广泛征求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

(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统筹安排和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调整)图层,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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