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安监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安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监管。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徽省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县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综合监督管理本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 负责统计本县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本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
(五) 依法监督检查本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业安全监察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管理)方面的职责落实。
(八)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 负责对辖区内铁路道口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毫不动摇地继续抓好对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
2、强化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3、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4、充分发挥县安办综合协调作用。
5、扎实做好宣传培训教育。
6、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加强工作创新探索。
8、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三、收支情况
2015年县安监局可支配收入31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11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万元,政府非税收收入17.2万元。基本支出:316.31万元,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做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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