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各项要求。
二、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组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及本系统内的其它标志管护工作。
三、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参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综合区片价制定和土地征占(用)、农用地转用以及土地补偿和安置等重点工作。
四、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国有土地和各类乡、村及企业用地,集体土地流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清理土地隐形交易行为。
五、负责土地、矿产调查统计,日常变更调查及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承办农民宅基地上报审批及土地登记的前期工作。
七、认真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并及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情况;协助执法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充分发挥乡国土所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八、负责调查调解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参与本辖区内的其它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
十、协助上级国土部门做好本乡镇土地整理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乡人民政府要求办理且应该办理的事项。
负责人:张德志
办公地址:邱村镇自然资源与规划所
办公电话:0563-6613110
办公时间:08:0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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