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广德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8月11日
广德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活跃民营经济,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不断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提升发展,促进迭代升级。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商贸服务业发展上规模,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
二、改革原则
自主申请的原则。尊重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权,在自愿的基础上加以鼓励和引导,依据个体工商户自主申请,提供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便利服务。
依法登记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依法适用登记程序,核定登记事项,确认市场主体资格。
高效服务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要求,采取分类指导、提前介入、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个转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蒯浩宁(市政府)
副组长:戴启发(市市场监管局)
孙延毅(市政府办公室)
成 员:孔 璇(市税务局)
朱 健(市财政局)
龚 倩(市人社局)
王 立(市商务局)
孙张剑(市金融服务中心)
李 俊(市融媒体中心)
严 伦(市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及广德经开区管委会,确定专人负责辖区“个转企”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联络等工作,严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针对我市已出台的各项对企优惠政策,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申报服务,确保“个转企”企业同等享受。
(二)为进一步推动“个转企”改革工作,由相关单位研究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激励政策。
1.研究上级政策中“个转企”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细化“个转企”企业相关激励政策,出台税收激励政策宣传工作的做法。消除“转企恐税”顾虑,规范个体工商户税费征收征管,促进规模个体工商户主动转型升级为企业。(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研究出台 “个转企”企业财务激励服务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研究出台“个转企”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支持作用。(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4.研究出台“个转企”企业人才服务政策。规范个体工商户员工社保事项检查,提高个体工商户“个转企”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研究出台其他“个转企”企业激励政策。其他市直单位结合职责,加强研究,积极提供“个转企”企业激励政策或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积极提交相关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其他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
6.开展“个转企”改革多平台宣传工作。扩大“个转企”试点改革宣传受众。积极向上级媒体推荐工作亮点信息稿件,协助各成员单位挖掘亮点信息。(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配合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制定出台建立全市后备培育库工作方案。吸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主管行业协会和属地政府、经开区意见,建立全市后备培育库,每年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
8.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和优化(改革措施)更新方案的流程。依托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主管行业协会、属地政府、经开区,组织开展“个转企”改革政策调研座谈;抽取对象开展入户走访座谈。结合调研实际,对接相关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优化改革工作具体措施的流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9.出台便利登记措施。简化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单位政策措施及工作方案,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OA邮箱)。
(联系人:王仲钧,6975325、13865369068)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充分认识“个转企”工作是推进民营经济更新迭代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有力举措。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个转企”改革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要发挥协同作用,提供便捷办事服务,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政府网站、手机APP、微信、电视等多种媒体,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帮助消除后顾之忧,引导其主动转型升级。